为充分发挥新能源汽车在新型储能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巩固和扩大新能源汽车发展优势,支撑新型能源体系和新型电力系统构建,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四部门《关于加强新能源汽车与电网融合互动的实施意见》(发改能源〔2023〕1721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的通知》(鲁政字〔2023〕236号)等文件规定,决定开展车网互动价格机制改革试点。
《能源法》正式印发!明确支持光伏、风电开发利用!

11月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这部法律共九章,主要内容包括总则、能源规划、能源开发利用、能源市场体系、能源储备和应急、能源科技创新、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等,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能源法规定,为了推动能源高质量发展,保障国家能源安全,促进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和可持续发展,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适应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需要,根据宪法,制定能源法。
能源法立足我国能源资源禀赋实际,适应能源发展新形势,就能源领域基础性重大问题在法律层面作出规定,是能源领域的基础性、统领性法律。
此次通过的《能源法》,根据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提出的“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健全绿色低碳发展机制”“健全绿色消费激励机制”等精神,明确支持优先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
一是,优化能源结构,明确国家支持优先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合理开发和清洁高效利用化石能源,推进非化石能源安全可靠有序替代化石能源,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
二是,建立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全面转型新机制,加快构建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体系。
三是,对水能、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氢能等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作出专门规定。
四是,明确完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
五是,通过实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等制度,建立绿色能源消费促进机制,鼓励能源用户优先使用可再生能源等清洁低碳能源,明确公共机构应当优先采购、使用可再生能源等清洁低碳能源以及节约能源的产品和服务。
六是,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提高电网对可再生能源的接纳、配置和调控能力。

山东:开展车网互动价格机制改革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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